楚国一统华夏第280章 楚律颁行定天下
楚宫之外的郢都广场上晨光如金洒在一尊高三丈的青铜鼎上——这鼎是楚庄王熊旅命人仿照大禹九鼎形制铸造的“镇国鼎”鼎身刚由百名工匠连夜刻完铭文青绿的铜锈上还沾着未干的朱砂墨在阳光下泛着庄重的光泽。
广场四周挤满了百姓有身着粗布短打的农夫有挑着货担的商贩有头戴儒冠的学子还有牵着孩童的妇人一个个踮着脚、仰着头目光紧紧盯着那尊青铜鼎以及鼎前站着的君臣一行人。
熊旅身着玄色衮龙袍腰间悬挂的和氏璧与鼎身的铜光交相辉映他手中捧着一卷用竹简编订的律书竹简用红绳捆扎每一片都打磨得光滑平整上面的字迹由令尹孙叔敖亲笔书写笔力遒劲。
他走上前将律书轻轻放在鼎旁的玉案上声音透过内侍的传声铜钟传遍整个广场:“天下初定九州归一然各国旧法不一——秦律苛严齐律偏商鲁律重礼越律尚武百姓无所适从官吏易生奸弊。
今日孤与群臣修订《楚律》取秦律之严以惩恶齐律之详以通商鲁律之礼以教化越律之实以利民合而为一颁行天下!” 话音落下广场上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百姓们虽不懂律法细节却知道“法度统一”意味着不用再受“一地一规”的苦比如从前从楚国去齐国做买卖过一道关就要换一种度量衡如今终于有了统一的规矩。
熊旅抬手示意众人安静随即展开律书竹简在他手中缓缓展开发出轻微的“沙沙”声:“第一条田租之制——凡华夏之地无论楚、齐、鲁、越旧地田租统一为十税一即百姓种十斗粮只需缴纳一斗给官府;遇水旱蝗灾之年田租减半灾重之地可全免官府需开仓放粮不得延误。
” “第二条教化之制——女子与男子同享入学之权乡中私塾不得因性别拒收学子;各县需设‘蒙学馆’由官府拨付俸禄聘请先生凡七岁以上孩童皆可免费入学识汉字、读《诗经》;偏远之地无私塾者官府需派‘教化使’定期下乡教学确保百姓知书达理。
” “第三条商贾之制——商人可自由通商各地关卡不得无故刁难;但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凡囤积粮食、盐铁等必需品者按所囤货物价值三倍罚没罚没之物一半充公一半分给受灾百姓;商贾需登记造册缴纳‘商税’税率为十五税一诚实纳税者可获官府颁发的‘诚信商牌’优先参与官府采买。
” “第四条民籍之制——凡愿归入楚籍者无论此前是否为奴、是否为蛮夷皆可登记为自由民由官府分给土地;奴隶主将奴隶放为自由民者可获减免赋税之奖励;若有官吏敢强占民田、逼迫百姓为奴百姓可直接上告查实后官吏抄家问斩土地归还百姓。
” 每念一条广场上的议论声便更响一分到最后一条念完时百姓中已有人忍不住欢呼起来。
站在人群前排的老农王阿公颤巍巍地拉着身旁识字的秀才问道:“先生十税一是不是说俺种十斗稻子只交一斗给官府?俺老婆子去年还说要是税能轻些就能给娃攒钱买件新衣裳了……” 秀才笑着点头声音洪亮:“阿公没错!不仅税轻了娃还能免费去蒙学馆读书将来能识文断字再也不用像咱们这样睁眼瞎了!” 王阿公当即对着鼎的方向深深作揖眼眶泛红:“这真是青天律法啊!俺们老百姓就盼着这样的好日子!” 广场上的百姓见状也纷纷跟着作揖欢呼声、感激声此起彼伏连鼎旁的官吏们都面露动容——他们中不少人曾在各国为官深知从前律法混乱给百姓带来的苦难如今《楚律》颁行才算真正给了百姓安稳度日的盼头。
这时王后樊姬身着绣着缠枝莲纹的朱红锦袍手持一卷抄录好的《楚律》册子走上前。
她袖口的缠枝纹是楚地传统纹样象征着“生生不息”与手中的律书相得益彰。
樊姬对着百姓福身行礼声音温和却清晰:“诸位乡亲大王颁行《楚律》不是为了约束百姓而是为了护佑百姓。
这些条文不仅刻在青铜鼎上还会抄录成册发到全国各县各乡——每乡都要将律书张贴在乡府门前的石碑上让人人都能看见。
” 她顿了顿示意内侍将手中的木牌分发给台下的各郡郡守代表——木牌是桃木所制正面刻着一个大大的“楚”字背面刻着“鸣冤”二字边缘还刻着楚宫的地址。
“孤已选了三百名通文识墨的学子作为‘普法使’他们会带着律书和鸣冤牌走村串户把每一条律条都讲给百姓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犯了错该受什么罚受了冤屈该找谁告状都要让人人明白。
” “这鸣冤牌便是百姓的护身符。
”樊姬举起手中的木牌声音陡然严肃“若有地方官敢曲解律条、欺压百姓哪怕只是多收了一文税、多征了一天徭役百姓都可持此牌直接前往楚宫上告无论路途多远孤与大王必亲自审理严惩不贷——律法是秤秤的是公平;是剑斩的是奸邪绝不会让它成为官吏欺压百姓的工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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