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圣王第108章 潜龙出水下
朝会定下了北疆政权的整体架构与核心原则但要将这些宏大的构想转化为具体可行、深入人心的律法与政策则需要更加细致繁复的工作以及应对随之而来的、更加隐蔽而激烈的斗争。
承运殿的朝会结束后真正的博弈战场转移到了新设立的“尚书省”官署以及陈文主持的“律法馆”。
这里聚集了来自法家、儒家、墨家、乃至熟悉旧朝律法的吏员他们的任务是在三个月内编纂出台一部涵盖军政民政各个方面的《北疆暂行法典》。
法典的编纂绝非易事。
每一个条文的拟定都牵扯到不同群体的利益体现着不同的理念。
许行代表的“耕战派”农家力主“土地公有授田于民限制兼并”以确保耕者有其田防止豪强坐大。
这符合北疆一直以来推行《垦荒令》的精神也得到了军中大量出身寒微将领的支持。
然而以沈万金为首的一些掌管财政、商贸的官员以及部分来自地方、代表中小地主利益的归附官吏则提出应“承认私产鼓励流转以增赋税”。
他们认为过于严格的土地管制会挫伤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吸引流民和积累财富。
双方在律法馆内争论不休。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若无地可耕一切皆空!必须抑制兼并保障小民!”许行据理力争声音洪亮。
“许院长若无利益驱动谁愿投入巨资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承认私产方能激发活力!况且赋税从何而来?难道全靠盐铁之利?”沈万金寸步不让。
陈文作为总负责人并未轻易表态而是引导双方列举利弊寻找平衡点。
最终在林枫的授意下法典采取了折中方案:承认现有私田但严格限制未来土地兼并的规模;新开垦的荒地前五年仍实行“授田制”五年后耕作者可优先购买转化为私产;同时设立“常平仓”和“农贷”平抑粮价帮助贫苦农户。
既保障了基本公平又留出了发展空间。
墨家钜子相里勤和公输衍联合提出设立“工匠爵位”与“专利制度”的条款要求明确工匠的技术成果受到法律保护并可凭技术获得爵位和收益。
这在“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传统观念中无疑是石破天惊。
“工匠贱业安能与士人同列?!”一些出身儒家的文官立刻激烈反对“奇技淫巧偶有所得岂可授爵?长此以往礼法何存?!” “荒谬!”公输衍怒斥“若无工匠尔等衣食住行军中利器从何而来?墨家之道在于利天下!工匠之技亦是大道!为何不能授爵?!” 苏晓也从医家角度声援:“医药之道亦是技艺。
若能研制新药活人无数其功难道不如阵前斩将?” 这场争论触及了“实学”理念最核心的部分——是否真正打破出身和行业的界限唯才是举唯功是赏。
林枫的态度异常坚决。
他明确指示陈文:“工匠、医者凡有重大贡献利于国计民生者视同军功可授爵位享尊荣!专利之法必须确立以鼓励创新!此条毋庸再议!” 最高统治者的强力支持使得这条极具开创性的律法得以通过。
消息传出北疆乃至天下各地的工匠、医者、乃至其他技术性人才无不欢欣鼓舞视北疆为梦想之地。
随着南疆使者阿萝的正式驻留以及西域商路的繁荣如何处理与异族的关系也成为了法典必须面对的问题。
兵部将领如石蛮等多主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求严格限制异族活动范围加强军事管控。
而陈文、苏晓以及负责商贸的沈万金则认为应当“怀柔远人互通有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异族在指定区域贸易、居住甚至对愿意归化、遵守北疆律法者给予平民待遇。
阿萝也代表南疆表达了希望获得更平等贸易地位和部分自治权的意愿。
这个问题更为敏感涉及到文化、安全、经济的多重考量。
林枫召集了核心层进行多次密议最终定下基调:坚持“华夷之辨在于文化认同而非血统出身”。
鼓励异族学习中原语言文化归化者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设立“互市监”管理边境贸易在边境要害地区设立“羁縻州”给予一定自治权但军事、外交、重大律法必须由北疆中枢管辖。
既展现了开放包容的姿态又牢牢掌握了核心权力。
就在法典条文逐一敲定即将颁布的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几乎让所有人的努力功亏一篑。
数名负责法典最后校对、抄录的文吏在一天之内相继暴毙!死状诡异皆是面色青黑七窍留有细微的血痕显然是中了剧毒!而他们经手的那部分法典底稿不翼而飞! 消息传来举城震惊! 有人要破坏法典的颁布!而且动用的是如此阴狠的手段! “是‘影卫’!一定是皇甫极的‘影卫’!”孙青咬牙切齿他负责内部安全出现如此纰漏让他又惊又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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